佛説大乘稻稈經〔註一〕  敦煌本 如是我聞:一時,薄伽梵,住王舍城耆闍堀山,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,及諸菩薩摩 訶薩倶。 爾時,具壽舍利子,往彌勒菩摩訶薩經行之處;到已,共相慰問,倶坐盤陀石上。 是時具壽舍利子,向彌勒菩薩摩訶薩,作如是言:「彌勒!今日世尊觀見稻稈,告諸比 丘,作如是説:『諸比丘!若見因縁,彼即見法;若見於法,即能見佛。』作是語已, 默然無言。彌勒!善逝何故作如是説?其事云何?何者因縁?何者是法?何者是佛?云 何見因縁即能見法?云何見法即能見佛?」作是語已。 彌勒菩薩摩訶薩,答具壽舍利子言:「今佛、法王、正遍知,告諸比丘:若見因縁 即能見法,若見於法即能見佛者。 此中,何者是因縁?言因縁者,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。所謂:無明縁行;行縁 識;識縁名色;名色縁六入;六入縁觸;觸縁受;受縁愛;愛縁取;取縁有;有縁生; 生縁老死,愁、歎、苦、憂、惱而得生起;如是唯生純極大苦之聚。此中,無明滅故行 滅;行滅故識滅;識滅故名色滅;名色滅故六入滅;六入滅故觸滅;觸滅故受滅;受滅 故愛滅;愛滅故取滅;取滅故有滅;有滅故生滅;生滅故老、死、愁、歎、苦、憂、惱 得滅;如是唯滅純極大苦之聚。 此是世尊所説因縁之法。 何者是法?所謂八聖道支,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 定,此是八聖道;果,及涅槃:世尊所説,名之為法〔註二〕。 何者是佛?所謂:知一切法者,名之為佛。以彼慧眼及法身,能見作菩提、學、無 學法故。 云何見因縁?如佛所説,若能見因縁之法:常、無壽、離壽、如實性、無錯謬性、 無生、無起、無作、無為、無障礙、無境界、寂靜、無畏、無侵奪、不寂靜相者,是也 。若能如是,於法亦見:常、無壽、離壽、如實性、無錯謬性、無生、無起、無作、無 為、無障礙、無境界、寂靜、無畏、無侵奪、不寂靜相者。得正智故,能悟勝法,以無 上法身而見於佛。 間曰:何故名因縁?答曰:有因有縁,名為因縁,非無因、無縁故,是故名為因縁 之法。世尊略説因縁之相:彼縁生果,如來出現、若不出現,法性常住。乃至法性、法 住性、法定性、與因縁相應性、真如性、無錯謬性、無變異性、真實性、實際性、不虚 妄性、不顛倒性等,作如是説。 此因縁法,以其二種而得生起。云何為二?所謂因相應、縁相應。彼復有二:謂外 及内。 此中何者是外因縁法因相應?所謂:從種生芽;從芽生葉;從葉生莖;從莖生節; 從節生穗;從穗生花;從花生實。若無有種,芽即不生,乃至若無有花,實亦不生;有 種芽生,如是有花,實亦得生。彼種亦不作是念:我能生芽;芽亦不作是念:我從種生 ;乃至花亦不作是念:我能生實;實亦不作是念:我從花生。雖然〔註三〕;有種故而 芽得生,如是有花故,實即而能成就。應如是觀:外因縁法因相應義。 應云何觀:外因縁法縁相應義?謂六界和合故。以何六界和合?所謂地、水、火、 風、空時界等和合,外因縁法而得生起。應如是觀:外因縁法縁相應義。 地界者,能持於種。水界者,潤漬於種。火界者,能暖於種。風界者,動搖於種。 空界者,不障於種。時,則能變種子。若無此衆縁,種則不能而生於芽;若外地界無不 具足,如是乃至水、火、風、空、時等,無不具足,一切和合,種子滅時而芽得生。 此中,地界不作是念:我能任持種子;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:我能潤漬於種;火界 亦不作是念:我能暖於種子;風界亦不作是念:我能動搖於種;空界亦不作是念:我能 不障於種;時亦不作是念:我能變於種子;種子亦不作是念:我能生芽〔註四〕;芽亦 不作是念:我今從此衆縁而生。雖然;有此衆縁,而種滅時,芽即得生。如是有花之時 ,實即得生。 彼芽亦非自作,亦非他作,非自、他倶作,非自在作,亦非時變,非自性生,亦無 因而生。雖然;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時界等和合,種滅之時而芽得生。 是故應如是觀:外因縁法縁相應義。 應以五種觀彼外縁法。何等為五?不常;不斷;不移;從於小因而生大果;與彼相 似。 云何不常?為芽與種,各別異故。彼芽非種:非種壞時而芽得生,亦非不滅而得生 起;種壞之時而芽得生,是故不常〔註五〕。云何不斷?非過去種壞而生於芽,亦非不 滅而得生起。種子亦壞,當爾之時,如秤高下而芽得生,是故不斷〔註六〕。云何不移 ?芽與種別,芽非種故,是故不移。云何小因而生大果?從小種子而生大果,是故從於 小因而生大果。云何與彼相似?如所植種,生彼果故,是故與彼相似。是以五種觀外因 縁之法。 如是内因縁法,亦以二種而得生起。云何為二?所謂:因相應、縁相應。 何者是内因縁法因相應義?所謂:始從無明縁行,乃至生縁老死。若無明不生,行 亦不有;乃至若無有生,老死非有。如是有無明故,行乃得生;乃至有生故,老死得有 。無明亦不作是念:我能生行;行亦不作是念:我從無明而生;乃至生亦不作是念:我 能生於老死;老死亦不作是念:我從生有。雖然;有無明故,行乃得生,如是有生故, 老死得有。是故應如是觀:内因縁法因相應義。 應云何觀:内因縁法縁相應事?為六界和合故。以何六界和合?所謂地、水、火、 風、空、識界等和合故,應如是觀:内因縁法縁相應事。 何者是内因縁法地界之相?為此身中作堅硬者,名為地界;為令此身而聚集者,名 為水界;能消身所食、飲、嚼<3643>者,名為火界;為此身中,作内外出、入息者,名為風 界;為此身中,作虚通者,名為空界;五識身相應及有漏意識,猶如束蘆,能成就此身 名色芽者,名為識界。若無此衆縁,身則不生。若内地界,無不具足,如是乃至水、火 、風、空、識界等,無不具足,一切和合,身即得生。 彼地界亦不作是念:我能而作身中堅硬之事;水界亦不作是念:我能為身而作聚集 ;火界亦不作念:我能而消身所食、飲、嚼<3643>之事;風界亦不作念:我能作内外出、入 息;空界亦不作念:我能而作身中虚通之事;識界亦不作念:我能成就此身名色之芽; 身亦不作是念:我從此衆縁而生。雖然;有此衆縁之時,身即得生。 彼地界,亦非是我;非是衆生;非命者;非生者;非儒童;非作者;非男;非女; 非黄門;非自在;非我所;亦非餘等。如是乃至水界、火界、風界、空界、識界,亦非 是我;非是衆生;非命者;非生者;非儒童;非作者;非男;非女;非黄門;非自在; 非我所;亦非餘等。 何者是無明?於此六界,起於一想、一合想、常想、堅牢想、不壞想、安樂想、衆 生、命、生者、養育、士夫、人、儒童、作者、我、我所想等,及餘種種無知,此是無 明。 有無明故,於諸境界起貪、瞋、癡。於諸境界起貪、瞋、癡者,此是無明縁行;而 於諸事能了別者,名之為識;與識倶生四取蘊者〔註七〕,此是名色;依名色諸根,名 為六入;三法和合〔註八〕,名之為觸;覺受觸者,名之為受;於受貪著,名之為愛; 増長愛者,名之為取;從取而生,能生業者,名之為有;而從彼因所生之蘊,名之為生 ;生已,蘊成熟者,名之為老;老已;蘊滅壞者,名之為死;臨終之時,内具貪著及熱 惱者,名之為愁;從愁而生諸言辭者,名之為歎;五識身受苦者,名之為苦;作意意識 受諸苦者,名之為憂;具如是等及隨煩惱者,名之為惱。 大黒闇故,故名無明;造作故,名諸行;了別故,名識;相依故,名名色;為生門 故,名六入;觸故,名觸;受故,名受;渇故,名愛;取故,名取;生後有故,名有; 生蘊故,名生;蘊熟故;名老;蘊壞故,名死;愁故,名愁;歎故,名歎;惱身故,名 苦;惱心故,名憂;煩惱故,名惱。 復次,不了真性,顛倒無知,名為無明。如是有無明故,能成三行,所謂:福行、 罪行、不動行。從於福行而生福行識者,此是無明縁行;從於罪行而生罪行識者,此則 名為行縁識;從於不動行而生不動行識者,此則名為識縁名色。名色増長故,從六入門 中能成事者,此是名色縁六入;從於六入而生六聚觸者,此是六入縁觸;從於所觸而生 彼受者,此則名為觸縁受;了別受已,而生染愛耽著者,此則名為受縁愛;知己,而生 染愛耽著故,不欲遠離好色及於安樂,而生願樂者,此是愛縁取;生願樂已,從身、口 、意造後有業者,此是取縁有;從於彼業所生蘊者,此是有縁生;生已,諸蘊成熟及滅 壞者,此則名為生縁老死。 是故彼因縁十二支法,互相為因,互相為縁,非常、非無常、非有為、非無為、非 無因、非無縁、非有受、非盡法、非壞法、非滅法;從無始已來,如暴流水而無斷絶。 雖然,此因縁十二支法,互相為因,互相為縁,非常、非無常、非有為、非無為、 非無因、非無縁、非有受、非盡法、非壞法、非滅法,從無始已來,如暴流水而無斷絶 ;有其四支,能攝十二因縁之法〔註九〕。云何為四?所謂無明、愛、業、識。識者, 以種子性為因;業者,以田性為因;無明及愛,以煩惱性為因。此中業及煩惱,能生種 子之識;業則能作種子識田;愛則能潤種子之識;無明能殖種子之識。若無此衆縁,種 子之識而不能成。 彼業亦不作念:我今能作種子識田;愛亦不作念:我今能潤於種子之識;無明亦不 作念:我今能殖種子之識:彼種子識亦不作念:我今從此衆縁而生。雖然;種子之識, 依彼業田,及愛所潤,無明糞壤所生之處,入於母胎,能生名色之芽。 彼名色芽亦非自作,亦非他作,非自他倶作,非自在化,亦非時變,非自性生,非 假作者,亦非無因而生。雖然,父母和合時,及餘縁和合之時,無我之法,無我我所, 猶如虚空。彼諸幻法,因及衆縁無不具足故,依彼生處,入於母胎,則能成就執受種子 之識、名色之芽。 如眼識生時,若具五縁而則得生。云何為五?所謂:依眼、色、明、空,依作意故 ,眼識得生。此中,眼則能作眼識所依;色則能作眼識之境;明則能為顯現之事;空則 能為不障之事;作意能為思想之事。若無此衆縁,眼識不生。若内入眼,無不具足;如 是乃至色、明、空作意,無不具足,一切和合之時,眼識得生。 彼眼亦不作是念:我今能為眼識所依;色亦不念:我今能作眼識之境;明亦不作念 :我今能作眼識顯現之事;空亦不作念:我今能為眼識不障之事;作意亦不作念:我今 能為眼識所思;彼眼識亦不作念:我是從此衆縁而有。雖然;有此衆縁,眼識得生。乃 至諸餘根等,隨類知之。 如是,無有少法而從此世移至他世。雖然;因及衆縁無不具足故,業果亦現。譬如 明鏡之中,現其面像。雖彼面像,不移鏡中,因及衆縁無不具足故,面像亦現。 如是,無有少許從於此滅,生其餘處。因及衆縁無不具足故,業果亦現。譬如月輪 ,從此四萬二千由旬而行。彼月輪形像,現其有水小器中者,彼月輪亦不從彼移至於有 水之器。雖然;因及衆縁無不具足故,月輪亦現。 如是,無有少許從於此滅而生餘處。因及衆縁無不具足故,業果亦現。譬如其火, 因及衆縁若不具足,而不能燃;因及衆縁具足之時,乃可得燃。 如是無我之法,無我我所,猶如虚空。依彼幻法,因及衆縁無不具足故,所生之處 入於母胎,則成就種子之識、業、及煩惱所生名色之芽。是故應如是觀:内因縁法縁相 應事。 應以五種,觀内因縁之法。云何為五?不常;不斷;不移;從於小因而生大果;與 彼相似。 云何不常?所謂:彼後滅蘊,與彼生分各異,為後滅蘊非生分故;彼後滅蘊亦滅, 生分亦得現故,是故不常 [ 註十 ]。 云何不斷?非依後滅蘊滅壞之時,生分得有,亦 非不滅;彼後滅蘊亦滅,當爾之時,生分之蘊,如秤高下而得生故,是故不斷〔註十一 〕。云何不移?為諸有情,從非衆同分處,能生衆同分處故,是故不移〔註十二〕。云 何從於小因而生大果?作於小業,感大異熟,是故從於小因而生大果。如所作因,感彼 果故:與彼相似。是故應以五種觀因縁之法。 尊者舍利子!若復有人,能以正智,常觀如來所説因縁之法:無壽、離壽、如實性 、無錯謬性、無生、無起、無作、無為、無障礙、無境界、寂靜、無畏、無侵奪、無盡 、不寂靜相〔註十三〕、不有、虚誑、無堅實、如病、如癰、如箭、過失、無常、苦、 空、無我者。我於過去而有生耶?而無生耶?而不分別過去之際。於未來世,生於何處 ?亦不分別未來之際。此是何耶?此復云何?而作何物?此諸有情,從何而來?從於此 滅而生何處?亦不分別現在之有。 復能滅於世間沙門、婆羅門不同諸見,所謂:我見、衆生見、壽者見、人見、希有 見、吉祥見、開合之見,善了知故。如多羅樹,明了斷除諸根栽已;於未來世,證得無 生無滅之法〔註十五〕。 尊者舍利子!若復有人,具足如是無生法忍,善能了別此因縁法者,如來、應供、 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、世尊,即與授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記。」 爾時,彌勒菩薩摩訶薩説是語已,舍利子及一切世間天、人、阿脩羅、<4A68>闥婆等, 聞彌勒菩薩摩訶薩所説之法,信受奉行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佛説大乘稻稈經 終 《》 註一:本經以《敦煌本》為底本,并參校《大正藏》、《佛教大藏經》。其異譯本有四    種: (一)佛説稻芋經 闕譯附《東晉録》(《大正藏》16册八一六頁、《佛教大藏      經》12册二七三頁)   (二)慈氏菩薩所説大乘縁生稻■喩經 唐不空三藏譯(同上 八一九頁、《佛教      大藏經》53册一四二二頁) (三)大乘舍黎娑擔摩經 宋施護譯(同上 八二一頁、《佛教大藏經》12册二      六七頁) (四)了本生死經 呉支謙譯(同上 八一五頁、《佛教大藏經》12册二七O頁      ) 宋本、宮本「芋」字作「<5735>」(音「干」),元本、明本作「稈」。又「■」字通   「稈」,禾莖也。〔中華大子典〕 註二:唐譯此句譯作:「云何是法?如來略説八支聖道,困得涅槃,是名為法。」 註三:唐譯此句譯作:「然有種子故生芽,乃至有花生果...」 註四:唐譯此句譯作:「其種子亦不作是:我從衆縁而得生芽。」 註五:唐譯此句譯作:「云何不常?種子、芽異故。不即是種是芽,亦不以壞種而生,    芽實經種壞故而生。以種壞芽生,故名不常。」 註六:《入中譯論》解釋此處經意云:「雖擧是喩,然非説他生,亦非説自相生。」又    云:「是為顯示同時縁起,無諸分別如幻事故。」以是當知:前破二種作用同時    者,是破有自相之作用,非總破二種作用同時。後示經中如秤高下之喩,必顯指    二種作用分別如幻事故同時而有。 註七: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抉擇經意云:「名色中名者,謂受、想、行、識非色四蘊。    色者若生無色,唯有色種而無實色。除此,餘位羯藍等色。」 註八:《倶舍論》云:「謂根、境、識和合生。」 註九:從「此則名為生縁老死。」之後,唐譯本譯作:    「如是名為十二縁生,迭互為因,不常、不造作、無思,亦無縁生、無盡法、無    離欲法、無滅法;無始來,流轉不間斷,隨轉如河駛流。設使縁生不間斷,隨轉    如河駛流。是十二支縁生,四支和合而作轉因...」 註十:唐譯此句譯作:「云何不常?從此邊蘊死,於餘處邊蘊生。非即死邊蘊是彼生邊    蘊;然死邊蘊滅,於彼生蘊起,是故不常。」 註十一:參見註六。 註十二:唐譯作:「云何不移轉?然於異類轉生,名不移轉。」請參見註六。 註十三:唐譯譯作:「如幻」。第二八頁第七行及第十行「不寂靜相」,文意亦復如是     ! 註十四:「癰」,音「雍」。由血行不良而生之瘡毒;大而淺者為癰,深者為疽。〔辭     源〕 註十五:唐譯譯作:     「如斷多羅樹,無所有性,入於勝義,於諸趣長時悟不生不滅,得成就忍,廣     作無邊利樂有情事。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於此經中,若須臾頃:審諦、觀察     縁生義理者,即能頓滅無始時來極重業障,廣集福徳,智慧通達,永斷邪見,     説法無畏。」 輸入者: hongdar.bbs@cis.nctu.edu.tw (一頁書)